应不应该供养父母!
(反方:)
近日,广州市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的一项调查显示,广州有近七成青少年愿意供养父母,也就是说,还有三成青少年认为供养父母的责任不必由子女承担。
在中国人传统的道德观念里,子女成年后供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在社会价值观多元化发展的今天,像“子女成年后供养父母”等传统观念正在一些青少年中发生变化。他们为何不愿意供养自己的父母?这种观念的变化,是中国传统孝道的丧失,还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调查中,当问到:“供养父母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时,68。1%的人认为应由“子女承担”,30。2%的人认为应由“子女与社会共同承担”,只有1。7%的人认为应由“社会承担”。广州市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副所长陈冀京说,由调查可见,大多数青少年还是具有赡养父母的意识的。
调查同时表明,独生子女中有63。7%的人表示赡养父母的责任应由子女承担,非独生子女中则有74。3%,差别比较明显。而对于男性来讲,是否独生子女与他们日后供养父母的意愿没有关系。但对于女性而言,差别相当明显:只有57。4%的女性独生子女表示应由子女承担,而非独生子女女性中这个百分数是79。6%。
对此,陈冀京分析说,造成这种差别可能有两方面原因:虽然调查的对象是青少年,但他们已经开始认识到不同的性别角色将会带给自己不同的责任和义务,因为在中国人传统的道德观念里,赡养父母的责任应由儿子承担;另一方面,女性非独生子女可能会有男性兄弟,她们知道供养父母的责任可能会更多地由自己的兄弟承担。
此外,调查也显示,平均来说,广州的青少年有能力赚取金钱时,愿意将薪金的35。0%给予父母作为家用。此外,同意“供养父母是每一个子女的责任”的人占98。1%。陈冀京认为,从理性的层面讲,绝大多数的青少年都是具有赡养父母的意识,清楚自己作为子女在家庭中应承担的责任。
(正方:)
我覺得供養父母是子女應承擔的責任,不僅是因為要回答父母的「養育之恩」,而是因為中國人自小便受到儒家思想的芬陶,先不說你是否一定要養育父母,如果你不進行這個別人看來是義務的責任,就一定會比同意“供養父母是每一個子女的責任”的人認為為不道德。再說,你總不能完全不理會自己的父母,社會是沒有義務幫你照顧老人的。父母也是你家庭的一份子,不照顧他們不等於你可以獨立於自己的父母,這只是代表你無情無義。要知道,中國人的儒家思想從小就影響了絕大多數的人的思維方式,如果你沒有承擔起照顧父母的責任,大家都只會當你是個忘恩負義,不成熟的人,無論你提出了什麼樣的理據,都不可能得到社會的諒解和認同,因為中國人的社會是不容許這種思維的出現,當為人子女不需再照顧父母時,整個中國社會的文化結構都會隨之崩潰
(反方:)
這必須要看各國之民俗風情等等來評判
在中國深厚的儒、道思想下 奉養父母是天經地義之事 但現實上 也是有父母棄養 而由其它人養育長大的孩子
而等到那孩子長大成人 功成名就時 才衝出來半路認親 等等可笑的事情(如 分收養者之遺產....)
生者為大(生孩子方 比 養育方 還大)的觀念 在現今生活中非常有考量的情況
雖然奉養父母似乎合於情理 但若為必然性 則於現實社會中 還是有一定的不合理存在
雖然 收取特殊稅收而成立特別社會福利(老人年金 老人津貼 國民年金....)的方法 並不是好方法
但 孝順一切在於心 若無心孝順(養育)父母 那強制性的要求 晚輩不情願的養育 那也可能會造成很多悲劇
如 你有多名子女 而每個人都只是因為孝道 而輪流"暫收"父母 那種人球的模式 會合呼於孝道嗎?
歐美沒有 回養父母的規定 但還是有許多回奉父母的家庭 而且都出自於真心(當然也有些是為了遺產...)
所以...個人決得奉養父母並非就是維一的孝道 若子女無心 強求也是會讓父母更加傷心
道不如建立更好的社會制度(現今的制度並不完美) 而奉養父母則是看於心 孝道等等還是可以宣傳 但養育和孝順並非完全的等號.....
此題無法完全的正反方 但因文化影想反方人數必然是少數 所以站於反方
(正方:)
在中華文化方面,俗語有云『有借有還上等人。』既然父母對你有恩,就應該還恩,這才是符合道德標準。
回#3
根據馬斯洛需求理論,人們最基層需要是滿足生理需求,高級程度是追求其他。然而,年老的父母,工作能力漸弱,無力自力更生。
此時連基本,也無法得到,還要跳戰越級的[孝道式親情]嗎?
再者,現在人權解決,人人均有言論及行動自由,若多於一名子女要求父母哉住他們家,父母他們是可以選擇住在那一個子女的家庭,因此[輪流暫收父母]理論是不成立的。
若果子弟必須供養的話,那麼,這些父母年老後,便有所照顧,也可以減輕社會對長者的負擔,這是一件好事來的。
補充:
我是考慮到你會繼續參與,才選擇成為正方的。
(回復 #4 逍遙的安少 的帖子)
嗯....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的意思是 現實社會 不論你認為世界上 某規範大家均應當尊守
但還是會有人不去尊守 而多名子女皆不想奉養父母的機率 事實上不是少數
雖然讚同 奉養父母是良好的傳統 但該傳統不見得就一定對每個人好
有些是打著父母之財產而打著孝道來奉養父母的情況者也為數不少(要面子更要裡子 這和孝道八竿子打不著)
所以孝道和奉養父母並不能完全劃上等號 若子女因財產而假意的搶著奉養 身為父母會高興嗎?
若這觀點成立的話 若非真心的孝順父母 那"兒女長大,必須供養父母"
這論點並非決對就是良善的方式。
(正方:)
既然如此,我就從你這篇去駁斥吧。
那麼,規則設定了,而不去遵守,又是否意味著這不能設立了?
在古代和今天,殺人均是一種罪,縱管時代革命、變新,它也沒有太大變化。那是否因為很多人去違反此規則,就應該刪除呢?
若是如此,這是否意味二戰時,日本帝國軍團對中國人民的殘害是合理呢?
同樣道理,孝道是古今中外,均是備受認同的,是否因為有人去違犯,而非必須的呢?我看不是吧。
打著父母財產是守孝道,真的是錯誤嗎?乾隆不是有一名言『難得糊塗』,有時候,糊塗就是快樂的來源因素,故反方論點不能成立。
辯論的主題是【長大兒女,必須供養父母】 而非"孝道"
故我反方的立場是建立於 供養之心不在於孝道(真心)之中 而是存在於其他私心(如遺產等等)
另外父母方還必須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
若非真心真意 只因怕人指責、或另有其目的 非真心誠意的供養父母 若父母知道內情 心理的感受會是高興的嗎 = =?
若是我 我若經濟上可以獨立過完後半生 我何必要接受不孝子女的供養
雖然 虛假的奉養比奉養都不奉養 而往生時才來爭奪遺產而言 來的好
但虛假的供養不代表父母接受就會高興
如你提示的統計報告 7成有意供養父母 而3成不願意供養 而7成中有多少是怕其他人世俗的眼光而選供養(非真心)?
3成中又有多少是因為世俗的眼光而勉強供養父母 更惡劣的是假收養真孽待之徒 明知對方心懷惡意 而裝不知 不是胡塗
是愚蠢 親情不等於犧牲 孝順不等於建立 若非真心 而是虛榮或虛假 那並非孝順之本意
我相信香港也有 媳婦欺凌公婆之類的事件 而欺凌大多是在老公不在時發生 故供養並非是必定的孝順 必視情況而定來做反方
雖非必然發生 但現實上確有其事發生
孝道是正方的武器 但孝道也是反方的武器 武器之對等 故反方的武器是建立於供養父母非建立於真心真意(也就是非孝道上)
你的論點是[假意孝順,父母並不會快樂]
有見及此,我先前,便提出了乾隆的名言[難得糊塗],來駁斥[假意孝順,父母也會快樂]。
然而,反方可否提出一些例子以支援論點?
就題目資料,若必須供養,那3成人便是虛情假意。然而,這又何能印證,那3成人的父母不會開心嗎?
(正方:)
現今學生,他們大多養尊處優,有些更厭棄學習。
雖然他們不願意,但這是一種義務,是必須要去履行的,豈能因不願已不去做?
人人均會因其身份,而有權利,亦有義務。
同樣道理,這些學生不過是長大的子女的童年版。
他們既然享足了作為子女的權利,自然亦有孝順父母的義務。
你曾說,他們為利而孝,將令父母不開心,這除了我先前所說之外,我亦新增一論點,就是無論他們目的如何,義務是必須尊守的。
(反方:)
長大兒女,必須供養父母
長大的兒女是主語 供養是謂語
因有必須二字
因此並不能確定定兒女有主動心態(真心)要奉養父母
故我一開始就將我反方的立場建設於 主題並非是以"孝道來奉養父母"為立場而反對
(正方:)
根據『刑法』規定,若孩子是由父母扶養長大,如果這個人拋棄了他的父母,則犯了『遺棄罪』。
若父母將孩子遺棄,也犯了『遺棄罪』,這樣這個孩子則無責任養這個父母。
(反方:)
供養父母、養育子女 這絕對不是壞事
但遺棄父母 訂定的遺棄罪 是將孝道為前題的義務下 訂立在遺棄罪中 目的是為了嚇阻反方而定訂的法令
如同服兵役是國民的義務 不容許服合條件者 應執行而不執行 而所訂定的罰則(陸海空軍刑法)
都有說明 是在以服合該"義務"為前題下 未施行者 才適用於該法律。
(正方:)
雖然必須可以說是非他出自真心而行,但也不能去除他因其他因素而行,例如因法規而行等等。
基於題目沒有說明,這意味我們雙方,根本無從得知父母是否有拒絕能力。
故此,我們雙方亦不應在此題上,繼續費盡心機。
另外,就反方先前#7所說,辯論題目沒有設在孝道上,那我方將就『利益』一點而論。
就我#3所說
『有借有還上等人。』父母從小到大,都給予孩子無比的養育(包括生理及心理需要),長大了的孩子,歸還給予父母,這不是一個合理的準則?
借此,希望反方可以回應『利益』一點的言論。
发
(反方:)終於動到利益這武器了
有借有還上等人 這句話 我無反駁之意
不過後者.....從古至今 父母因自身利益而犧牲子女應該有的權利(生理及心理 因個案而有所不同)
更有出生就拋棄 而等養父母死亡 子女從養父母身上獲得遺產 而就在當時現身要求子女供養....
(雖然不見得百分之百會被認同 在法律面及情理面上 而個人是完全不認同此事)
某國際企業的總裁 每個月給父母天價的生活費、讓其父母住亳宅別墅 但大規模的宣傳自已支付的生活費等等
其原因只是依旁人眼光而深怕會造成企業名譽受損 以天價生活費宣傳 以提昇自已(或公司)的形象.....你能認同此"供養"嗎?
我反方的立場 是強調是於 若非發自內心的供養 則供養就並非是必須(必要)性了
利益....在養育子女 或供養父母 這是非常難以計算的 在這世界上的物理、化學、數學家......都無法寫出此公式
在反方立場上 若主題是 "子女供養父母 可否同意" 以個人而言是無法反對的
但主題若建立在 子女 "必須"(無差別的必然性)供養父母 則止立場就大大的穩固了
供養父母......
有心而無力而成悲劇 有力而無心而成慘劇 維獨有力也有心 方得(可能 = =||)圓滿
因為有心無力有力無心造成慘劇 因此個人認為供養父母 並非是必須(必要)性的
此論點是否同意呼?
(正方:)
何以古文問余矣?
孩子死了,相信也沒有後文去辯論此題目了。
至於拋棄一點,在這利益角度去,父母也是付出了十月懷胎的時間及給予營養的物資,因此兒子是有必要去歸還這一切。
然而,從反方而言,明顯是道出【持續性付出】。不過,題目並沒有規定如此,因此,在規限上,是可以加插時間期限下去的。
有見及此,子女可以在歸還到一定限額後,而不繼續供養父母的。
國際企業的總裁一點上。
所謂在商言商,無商不奸。
在利益這論點下,他也是透過支付天價的支出,去獲得一個良好的形象,在商業角度,這是對的。
而反方以孝之義,作為力爭之根據,但孝之定義,又是跟從那一個呢?
在春秋學說上,儒墨兩家,就孝之定義,就又不同的見解。
舉例說,他們在守孝時間方面,就出現了分歧。
儒家認為必須三年,而墨家則對此反對,認為影響孩子生活,故守孝時間應為更少。
退一步而言,我們以受大家頗為認同的儒家去說。儒家守孝三年,也是為了迎合當時社會之需要,只是今夕形式與古不一而已。
故此,該名總裁還是頗為合理的。
另外,父母與子女的利益關係,確無真碼實價。
不過,這是否不用還呢?一個不會數學的人,他借了人家300元,以複利息和年利率計算,每年10%,他兩年後需要支付363元。難道他就能以自己不會計算,而不去還款嗎!?
【還,是一定要還。】但他們是可以討價還價的,相信頗適合於此。
(反方:)
你誤會我所用的武器 - -
而是反對 必須 二字
生比育重要這在觀念 只有中國等少數國家認同(不過中國這國家占世界人口的確是多數)
而犧牲 並非是指生命 而是指人權 等權益
奉養父母 以供養報達養育之恩 這是合理的
但若是無前題下 無差別的供養(也就是必須 這必字) 那就不算合理的道理
故子女長大 供養父母 在此社會上還是有很多討論的空間 而並非完全絕對的 "必須"
人(子女)並非貨物 而養育子女 更不能視為單純的經濟投資
及便是投資 其風險性是必然存在的 故"必須"二字 實在並非合乎道理(講情 此點無反對之意 但講理 此點絕非必然性)
這也是歐美 等西方國家 無強制在法律上規定 供養父母的原因就是在於 子女棄養父母 並非完全無其它可能 故無必然性 (法理情)
而中國因儒道思想觀念束縛 因而把情字放在理字前面(情理法)
因而將供養父母視為絕對要求 而忽視其它不供養的原因 故讓我覺得 此事並非能視為必然性的存在
再者 若子女 將父母 以高額的資金 將其父母送到養老院 安養天年 而終身不去探視 此點是否能算供養 = =?
(正方:)
供養的意思是提供生活上所需要的物品、金錢。所以算供養
例子: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三:「殷氏承當了供養公婆,初時也還像樣,漸漸半年三個月,要茶不茶,要飯不飯。」
以法律角度來看
就算西方社會沒有法律規定必須供養父母
但中國社會有法律規定要都供養父母
以論理角度來看
百善孝為先
養父母不是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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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不应该立法强制奉养父母
我认为不应该因为父母要的使孩子真心真意的孝顺他们,
而不是因为害怕发法律才孝顺他们
有理由的话,其实法律制度可以什么都行,但回到自己,身为孩子,本分是什么?了解这,比什么制度都重要...
用法律来强制性的话算是治标不治本。以教育下手才是根治的方法。
炎黄子孙五千年来都以孝为先,如果沦落到大部分炎黄子孙都需要以法律来强制性奉养父母的话,那我们就离末日不远了。
部分任何宗教、种族、国度、人生。。。。。。。。。。。。做人第一个道理不是学什么事情让自己富有,而是最重要不可忘本。
想想看,是谁把我们带到这世界上,是谁人怀胎十月,奋不顾身保护我们。是谁供书教养,不顾自己的前途把我们养大。
告诉大家,现在我们的俩老还在世,就应该好好孝顺,心连心照顾父母。记得吗?当我们还是婴儿、小孩、青少年、甚至长大了,父母们永远都把我们当成是橄榄球。但是,有些人却把养大他们的父母当成足球。
忍心吗???想想看,如果有一天我们的孩子也是如此对待的话。我们的感想又是怎样????
孝顺及奉养父母是我们做孩子的一定责任。而不是依法规定我们。
现在的社会已经发展到太没有道德了。在没有办法之下,我们也惟有希望以法令规定所有做孩子的必须奉养自己的父母亲。
其实,父母亲并不在乎于我们能给他们多少钱。他们就是在乎我们能够留在他们的身边有多长的时间。
为什么我们可以感恩令我们变成富有的人,而我们就不能感恩我们的父母呢?
部分任何宗教、种族、国度、人生。。。。。。。。。。。。做人第一个道理不是学什么事情让自己富有,而是最重要不可忘本。
想想看,是谁把我们带到这世界上,是谁人怀胎十月,奋不顾身保护我们。是谁供书教养
可是可以从教育下手,不是吗??
人活在世上有四恩,其中一恩就是父母恩。
如果我们不奉养他们,谁会。
但立法就不必啦,要的话就从小灌输要孝顺父母的观念,世界自然会更美好。
上面的讨论有点离题了吧?
法律上表明了,父母亲有义务照顾、养育儿女,那是因为法律认为未成年的儿童没有生存技能,包括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等的。
这不仅仅是人性上认为,甚至在法律上也认同的。
但LZ说奉养父母,法律上认为成年人已有足够能力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的。除非,父母健康上身体上行动的不便,极需他人的照料。也可以说老人病、老人痴呆症,这样的话父母亲的确需要照顾吧?但是我们该知道世上有老人院这回事。所以,基本上而言,立法奉养父母就稍微过牵强了。
如果说奉养是指金钱的援助,那么每天或每个月给1块钱也算是奉养吧?难道说这立法还得列明奉养金得给多少吗?
这关于奉养年迈的父母的问题在东方国家果然多少也还是个热门话题,但在一些西方国家,当孩子已经懂得照顾自己时,父母亲们也会选择离开孩子,过点自己想过的生活。在这里,父母亲只能养子防老,把一生储蓄都放在孩子的肩上,期望孩子能在下半世能好好照顾自己。
这种的情况,是父母和孩子的两个点的不断循环,父母养孩子、孩子养父母、父母养孩子、孩子养父母,身份的调换和交替,也是追求公平和等价交换的观念。是病态的思想。
道德上一个孩子是该照顾年迈的父母亲,以示孝义。但在法律上,道德并不是一个基准。好了,各位童鞋,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这种的问题。。不需要用到法律吧。。这是自然的事。。
连乌鸦有反哺之心,
如果一个人连这个道理都要被教育,被法律限制
那么就连乌鸦都不如了。。
就算去教育这种人,去限制这种人,他会明白吗?
这种事情还是必须从教育下手...否者治标不治本啊.......
一句话说完, 人养我, 我养人, 天理
你觉得为什么不应该涅?
凡事先问问自己,有什么想法先说出来,再讨论。
所谓不应该强制奉养主要集中在“奉养”上,而不是平时说的赡养。
所谓奉养,基本解释就是“侍候赡养”“以之为先”。
不该强制的原因是:
1. 所谓侍候,一定是子女时刻伴随父母为前提,现代社会不仅不现实,甚至不应当提倡。
2. 老人是弱势群体,我们因该照顾、引导,而非古时候的以之为尊,言听计从,这也是不能提倡的。
3. 法律作为维护社会发展的强制准则,应当保证老有所养、得到赡养,这是情理之中的。但是对于要求不切实际的,甚至封建的“奉养”来说,是不是父母西去我们还要戴孝三年,不食荤腥?显然不是了。
建议楼主查阅社会保障相关条例,尤其是养老保险方面的一些知识
现在的趋势是让人们通过社会保险达成老有所养
而提倡子女照顾年老的父母
如果立法强制子女奉养父母,是否可以取消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呢?这个可以作为一个攻击点。
对方如果说两个都要,就追问他们是不是认为社会保障制度不够让人养老的,对方不敢说不够
(我们必须供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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